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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《周村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》征求意见的函

发布日期:2018-02-01 08:53:03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各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周村经济开发区,区政府各部门,各人民团体,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:

为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,根据《2018年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工作率先突破考评细则》(淄智慧组办发〔2018〕1号)和《淄博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》(淄政发〔2017〕16号号)等文件要求,区信息中心根据组织编制了《周村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请结合单位实际,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,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2月5日(星期一)12:00前通过政务专网发送至区信息中心,或传真至区发改局(6195239),如无意见也请按时反馈,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。

联系人:李建胜  电话:6195811

周村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.docx

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   

2018年1月31日   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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