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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综合保税区正式获批

发布日期:2018-07-10 00:00:00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   7月6日,日照综合保税区建设现场塔吊林立,区内路网、厂房、电路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正同步推进。经过3年申报,国务院于近日正式批复设立日照综合保税区,规划面积2.88平方公里,是继潍坊、济南、临沂、东营、威海之后的我省第6个综合保税区。当前,日照综合保税区正在进行为期一年的紧张建设,验收合格后将正式启用。

  “日照综合保税区区位优势明显,有近一半的区域在日照港港区内部,区内还有铁路线,未来将实现‘区港联动’‘海铁联运’。此外,综保区距离海岸线仅800余米,距离建设中的奎山高铁站11公里,距离日照机场18公里,海陆空交通十分方便。”日照综保区承建方负责人赵吉强介绍,综合保税区是除自由贸易试验区之外,国内开放层次最高、优惠政策最多、功能最齐全、手续最简化的特殊监管区域,是国家对外开放贸易、金融、投资、服务、运输等领域的试验区和先行区。日照综保区建成后,将以保税加工为基础、保税物流为特色,着力提升保税服务功能,为日照市打造对外开放的平台。

  据了解,综合保税区具有保税加工、保税物流、货物贸易、服务贸易、口岸服务等功能:区内生产企业可从事国外进口原材料保税加工后出口或销往国内,或从国内采购原材料入区退税后加工出口。保税加工功能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、产品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生产企业提供了发展空间;可为区内外进出口企业在采购原材料、产品销售的过程中,为其提供货物保税状态下的仓储、配送、增值加工、国际中转、进口复出口等物流服务,利用最低的物流成本,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;区内允许注册贸易公司,区内各类企业均享有进出口经营权,可从事全球或地区性采购、分销、配送业务。对入区的货物,可进行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或商业性的增值加工,包括分级分类、分拆分检、分装等;在区内从事与保税加工、保税物流、货物贸易相关的研发设计、产品测试、售后维修、设备租赁等服务贸易业务,可设立国际航运中心、采购分拨中心、营运结算中心及期货交割中心等;在区内可率先办理申报、查验、放行等手续,不需要再到港口或机场办理。

  同时,综合保税区享受保税加工、保税物流仓储及进出口贸易、海关监管、检验检疫、外汇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:从境外进区的设备、原材料、基建物资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,制成品及边角料、残次品、余料、废料销往境外免征出口关税;企业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、消费税;对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、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,予以全额保税;从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,可办理出口退税,区内企业使用水、电、气实行退税政策;货物可以在综合保税区和其它国家之间自由进出,除国家另有规定外,不需配额和许可证;区内存储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,可在不改变物权情况下,根据物权单位的指令,将仓储于保税仓库内的货物直接或进行简单加工后自由配送;区内允许开设离岸账户,为企业开展境外业务提供资金结算便利,跨国公司可在区内设立财务中心和结算中心;区内货物可以在区内企业之间自由流转,不需要报关办进出区手续。

  自2015年开展申报工作以来,日照市把综合保税区申建列为“开放活市”战略首要任务,举全市之力推动申建工作,创新申建模式,申报、规划、建设、招商“四位一体”推进。目前,日照综合保税区已有35个项目计划进驻,包括精炼糖、水产品等保税加工类项目11个,中亚(日照)港口物流园等保税物流类项目19个,跨境电商等保税服务类项目5个。(记者 纪伟)

(责任编辑:宗刚英) 点击量: 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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